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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5/13 0:00:00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工作的通知

榕建筑〔2020〕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落实我市工程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让招标人选择到最适合招标项目和招标要求的中标人,同时减小我市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防止专家违规操控评标结果,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招投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设计招标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书面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方案水平、技术能力、企业信用及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自主确定中标人。

  为平稳过渡,设计招标项目评定分离先在省、市重点项目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施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半年后全面推行。

  专此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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