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5/24 0: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闽建筑〔2024〕23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宁德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交建局、执法应急局: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2日


附件:闽建筑〔2024〕23号附件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政策解读

电话:(0591)87621599/87621399/87620599 传真:(0591)87620550 Email:fzdy0591@163.com 3269272826@qq.com
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楼2层东区
Copyright©2017 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闽ICP备17028251号-1